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在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上下功夫。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06件2404人。
2010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报告时,充分肯定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会后,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改进方式,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加大办案力度作为首要任务,紧紧抓住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报告介绍,各级人民检察院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强化举报宣传、线索管理、内外协作、指挥协调等工作,突出查办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带动和促进办案工作全面发展。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共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28件,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0年10月至2011年2月,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罪判决人数同比增加32%。
“高检院正在配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程,拟规定对重大复杂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办案需要,可以组织由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充分发挥各方优势,集中力量突破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介绍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突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机制。
报告介绍,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这一要求,结合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参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危害国土资源案件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发生案件的调查机制,严肃查处事故、事件、案件涉及的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推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机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非法干预、阻扰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情况,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为执法办案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解决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作为加大办案力度、推动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全面开展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侦查环节工作,增强攻坚克难能力。”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介绍的。
报告介绍,各级人民检察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破解案件发现难问题。坚持依靠群众举报,整合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资源,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不断扩大案件来源渠道。加强和改进初查工作,破解立案难问题。建立渎职侵权犯罪信息库和信息收集研判与调查相结合的初查机制,提高案件初查的质量和水平,为依法立案打下坚实基础。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侦查谋略意识,破解查证难问题。注意灵活运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提高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审查、判断和固定证据,保证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监督,破解处理难问题。在坚持分工制约的同时,加强侦查、公诉、审判环节的有效衔接,促进案件的顺利处理。加大指导、督办力度,解决不敢办案、不善办案等问题。强化上级检察院带头办案和指挥、督办的责任,对跨区域的窝案串案,由上级院统一协调指挥,帮助排除干扰和阻力;对办案工作长期薄弱的检察院,由上级院帮助分析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交办、提办、参办和指定异地管辖案件力度,促进办案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介绍,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同步介入494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事故涉及的渎职等职务犯罪152件214人。
报告介绍,各级人民检察院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实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找准查办案件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一是围绕服务主题主线,加强对经济建设中重大决策、重大投资失误涉嫌渎职犯罪行为的追究,严肃查办危害政府投资安全、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科技创新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19件284人。二是围绕保障民生民利,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高检院指导河南、江苏等省检察机关积极介入“瘦肉精”事件调查,已从中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人,促进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保护。三是围绕民主法制建设,严肃查办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和执法司法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破坏选举等侵权犯罪案件69件154人,立案侦查涉嫌渎职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784人、司法工作人员474人。